关于高新二路(科技四路—科技三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高新二路(科技四路—科技三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新二路(科技四路—科技三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新二路(科技四路—科技三路)工程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位于广东省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冈工业园,规划为城市次干道,路线呈南北走向,道路红线宽30m,南起科技四路(起点地理坐标:北纬21.8118°,东经111.8829°),终点至科技三路(地理坐标:北纬21.8148°,东经111.8835°),建设桩号为K2+540~K2+860段。道路全长约320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路面建造、人行道建造、完善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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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对工程进行合理设计,做到分区开挖,使工程施工引起的可能的水土流失降到最低程度,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尽量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程序;做好排水、截水措施及建设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有效的措施。 (二)施工期不设备临时住所及食堂,工作人员生活废水通过各自住所化粪池沉淀、隔渣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产生的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的污水,项目应加强施工设备检修保养及将工期控制在连续晴朗天月份,场地设置沉沙、沉淀池、隔油池和油水分离器,将设备、车辆洗条水进行隔油隔渣处理后环使用,禁止此类废水直接外排。 (三)施工物料尽可能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应采取围挡等有效的防尘措施,减轻结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周围环境的影响,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温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止粉尘;施工现场应经常洒水、及时清扫路面,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四)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的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行车路线,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以免扰民。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五)运营期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以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加强道路绿化,利用植物对尾气的净化作用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 |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