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九姜围旧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关于高新区九姜围旧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高新区九姜围旧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0662-3826166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高新区九姜围旧排洪涵拆除重建工程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村事务局 |
九姜埠内排洪河上 |
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位于九姜埠内排洪河上(地理位置为:北纬21.7445°,东经111.8758°),本项目九姜围旧排洪涵原址建设项目,拟定拆除原有净宽8m的排洪闸改建规模为多孔箱涵。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箱涵长17.50m,涵身宽8m,顶板两边悬臂各0.25m,涵身与挡土墙间设置2cm沉降缝,分缝采用沥青木板。两侧各设6m长2~7m宽引道,涵身与引道路面间设置2cm伸缩缝,采用沥青麻絮填缝。 |
(一)施工时,要尽量求得土石工程的平衡,减少弃土,做好各项排水、截水、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中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施工程序,协调好各个施工步骤,雨季中尽量减少开挖,并争取土料随挖随运,减少堆土、裸土的暴露时间,以免受降水的直接冲刷。 (二)施工物料尽可能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减轻对施工场地和运输路线周围环境的影响,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GB27-2001)中的粉尘最高允许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行车路线,并采取有效的消声降噪措施,避免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要求。 (四)建设单位应及时对河堤进行复绿,复绿工作应边施工边复绿,弃渣堆放场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导流措施,减少形成水土流失。 (五)营运期加强对水闸排污活动的管理,严禁将农业生产垃圾排入水闸;为保证水闸良好的农业灌溉用水功能,排灌渠通水顺畅,需定期对水闸进行清淤处理。 |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