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区恒泰眼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高新区恒泰眼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高新区恒泰眼镜厂建设项目 |
阳江高新区恒泰眼镜厂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 |
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项目租用莫希春位于平冈高新区科技五路的车间D东半部作为生产场所,占地面积540 m2,总建筑面积540 m2,车间内设置清洗室、化学品仓库、操作室(镀膜室)、品检室、包装部、不良品放置区、饮水间、洗手间、办公室,项目建成后年加工太阳眼镜片60万片。本项目工程总投资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万元,占总投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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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8 |
阳环高建审〔201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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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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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