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大魁村委会村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关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大魁村委会村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审批后的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大魁村委会村尾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大魁村委会 |
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大魁村委会村尾村(大魁小学旧校址)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平冈镇大魁村委会村尾村(大魁小学旧校址),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①文化长廊第一层高4.1米、长64米、宽3米;②舞台长24米,宽20;③娱乐中心占面积338.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为280万元,环保投资14万元,投资比例5%。
|
2016-7-12 |
阳环高建审〔2016〕15号
|
同意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