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油气(阳江)控股有限公司LNG调峰储气库及配套码头项目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三次公示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6-08-03 15:44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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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太平洋油气(阳江)控股有限公司LNG调峰储气库及配套码头项目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东省阳江市境内海陵湾东岸,阳江港高新区港口工业园区规划的22号油气泊位处,与海陵岛隔海相望。

项目概要:本项目为建设规模为一期年接收200万吨液化天然气(LNG)调峰储气库及配套专用码头(远期500万吨)。LNG调峰储气库包括LNG存储和气化设施,以及槽车装置等。调峰储气库占地面积28.48公顷。本项目总投资45.01亿元。

本项目由LNG储气库和LNG配套码头两部分组成。其中LNG储气库的功能是接卸由远洋运输船卸下的LNG,送至LNG储罐内储存,一部分LNG经过气化,气化后的天然气由外输线送至用户,另一部分LNG通过槽车运送至用户。

储气库规模:建设2座160000m3预应力混凝土全包容LNG储罐(金属内罐、预应力混凝土外罐)、工艺处理设施、槽车站、主控制室以及相配套的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给排水消防及全厂性的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LNG储气库陆域平面布置分为LNG储罐区、工艺区、取海水区,槽车区、火炬区、公用工程区、厂前区、首站预留区等。

配套码头规模:建设一个50000GT(2万m3~8万m3)的LNG码头(结构预留至100000GT),以及连接LNG码头和陆域罐区的栈桥。码头近期建设水工构筑物包括1座工作平台、4个靠船墩、6个系缆墩、1个控制平台及2个补偿平台。

本工程码头采用离岸式布置,码头位于水深-0.2m左右的位置,前沿线距离后方岸线345~542m,码头轴线方位为20°~200°。码头通过406.5m长的栈桥与后方调峰储气库陆域相连,栈桥宽12.2m,栈桥沿线共布置1个控制平台及2个补偿平台。码头控制平台的尺度为40m×32m,补偿平台尺度为28.2m×16m。

本方案工程港池、停泊水域总疏浚量为708.13万m3,其中炸岩量20.93万m3。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将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施工船舶产生的含油废水将会对该海域的海洋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可以有效降低对周围海洋水质环境和生态环境等的影响。

二、 建设项目方案变化情况

为与《阳江港吉树港区区域建设用海总体规划》(2008)相适宜,太平洋油气(阳江)控股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调整,主要变化内容如下:

1、在原来的方案基础上,南侧围堰轴线整体向北后退50m,西侧围堰轴线整体向东后退50m;

2、连接码头与后方调峰储气库的栈桥长度由原来的360m延长至406.5m。

3、码头前沿线距离后方岸线由原来的295~468m延长为345~542m。

三、 对环境影响的变化情况

因本项目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岸线退后50m,栈桥长度延长46.5m,施工工艺、施工船型、整体平面布置等保持不变,方案调整后填海面积相比原方案有所减小,施工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对环境不会产生更大影响。

四、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详见附件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详见附件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详见附件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七、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下载附件一;

(2)到项目建设地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印刷版;

(3)向联系人咨询。

1、建设单位:太平洋油气(阳江)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18588905688

通讯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金山路农垦商务大厦8楼

电子信箱:yjlng@vip.163.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84280035

邮编:51030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中路353号

查阅期限:2016年8月1日至8月15日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受影响的渔民,民众,企业,本区各机关、团体、个人。

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2、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

3、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公告期限内请填表并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以上联系人提出意见。


(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8月15日

附件一《太平洋油气(阳江)控股有限公司LNG调峰储气库及配套码头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太平洋油气(阳江)控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