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智能化余气高效液化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智能化余气高效液化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智能化余气高效液化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区(平海公司对面)中德大楼二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 ,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智能化余气高效液化回收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阳江市高新区港口工业园海港二横路3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次技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智能化余气高效液化回收装置技术改造,在不改变现有项目工程组成的情况下,通过购置氧氮液化装置、液化装置配套仪控及电控设备、增压膨胀机等气体空分生产线相关的先进设备,配备生产自动化控制系统,针对智能化余气高效液化回收装置进行技术改造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主要水污染源来自施工区的装载机及石料等建筑材料的冲洗废水。施工期应修建临时沉淀池处理含悬浮物高的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由于水质较为澄清,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的洒水,对水体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施工人员不在厂内食宿,不外排生活污水,不会对地表水水质造成影响。 2.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建筑材料在运输及卸载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物料堆场在大风或天气干燥时产生风蚀扬尘,主要污染因子为TSP,属无组织排放。在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此外这些尘的颗粒较大,扩散过程中易于沉降,因此影响范围相对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施工期间主要是运输车辆、吊车、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多属于撞击噪声,噪声值在65-90dB(A)之间,对周边的声环境将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单位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时间,尽量选用效率高、低噪声设备,将施工噪声控制在较低水平。由于本项目与最近环境敏感点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员工宿舍的距离约70米,施工噪声经衰减后对其影响甚微,因此本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显著。 4.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按有关要求及时清理,严禁随意堆放、丢弃,可以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 5.本项目在广东广星气体有限公司内进行建设,位于18000m3主厂房与球罐之间的空旷场地,工程量较小,施工时间短,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