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港口工业园锦绣路西段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关于港口工业园锦绣路西段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港口工业园锦绣路西段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区(平海公司对面)中德大楼二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213 ,传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港口工业园锦绣路西段排水工程 |
建设单位 |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和交通局 |
建设地点 |
阳江高新区港口工业园锦绣路西段北边路边 |
环评机构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设计雨水管道自东向西在锦绣路道路北侧建筑退线位置敷设,距道路中心线19.0 米,起点于诚信一路路口接现状雨水箱涵(尺寸为B×H=2200×1400),排水口出水暂时经锦绣路西侧附近的沟渠排出,最终汇入前涌。待规划海港大道建成后再接入海港大道市政雨水管涵。沿线考虑收集锦绣路北侧地块部分雨水,设计雨水管管径d2000,长约373 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通过采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措施、设置施工围挡、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实施防尘管理、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烟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机械废气产生量较小,经过自然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2.施工废水应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及程序;做好排水、截水措施及自建集水沉沙池和排水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为避免施工废水污染周边的地表水体,施工单位应在工地内设置废水导流渠,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废水引到周边施工工地的废水收集池、沉砂池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冲洗、清洗废水经有效沉淀和除油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场地不设临时住所和食堂,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系统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项目施工期应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法,如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运载车辆禁止在项目内鸣叭等。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噪声源相对集中,置于远离环境敏感受纳体的位置,并充分利用地形,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路线,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尽量减少交通堵塞和待车行驶。可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4.本项目产生的建筑固体废弃物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施工期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缓解建设项目对周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 (1)做好和地方各部门的协调工作,综合调配运输车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施工机械、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改道,以缓解交通拥挤的状况; (2)加强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做好准备和组织工作,加强系统的承受能力;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融洽施工人员与当地居民的关系,充分尊重当地人民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加强对施工人员环境意识的教育,施工完毕后做好善后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6.营运期项目雨水系统的建设完善了市政雨水管网,配合港口片区锦绣路(海港大道至三丫河段)、诚信三路(锦绣路至海港二横路段)工程的实施,锦绣路西段路面雨水及锦绣路南侧地块雨水能得到有效收集、排放,避免雨水直接排入周边养殖区,既能有效地保护城市环境,造福人类,又能方便人们生活。项目建成营运期间无生产性污染物产生,对项目沿线环境不会带来负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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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