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我区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通知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关于下达我区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万元给你局,此款支出请列入2018年度政府性收支分类科目第“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科目。
请按规定专款专用,进一步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简化困难群众看病就医程序,并加强医疗救助基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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