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 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 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农〔2018〕27号文的精神,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严格按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管理,请各级财政、农业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三、此项资金请列入2018年度“农林水支出——农业——农业生产支出补贴(2130122)”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