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8年全域人居环境 整治市级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8年全域人居环境 整治市级资金的通知
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农〔2018〕189号文精神,现将2018年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市级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我市全域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请列入2018年度“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120804)”政府性经济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与实际用途列支。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三、本次下达的资金,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暂不具备国库集中支付条件的,按照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报账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阳财农〔2005〕86号)的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