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珠三角帮扶市(深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珠三角帮扶市(深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阳财农〔2023〕41号文精神,现将2023年珠三角帮扶市(深圳市)驻镇帮镇扶村资金60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采取直达方式下达到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收入列2023年度“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按照实际用途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
二、本次下达的资金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有关规定统筹用于相关涉农项目,纳入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
三、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