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江高新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4年阳江高新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今年以来,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减收造成财政预算支出变化等原因,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67条、第68条和第69条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编制我区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汇报情况如下:
一、区财政预算调整的依据和主要事由
预算法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出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本次区财政预算调整,收入方面主要有:
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一是根据预测,我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相比将出现减收22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216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减收33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增收300万元;二债务转贷收入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23500万元,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增加。
支出方面主要有: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因今年政策性项目确需增加的支出列入预算调整安排。同时采取合理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三保”支出、重点项目等刚性支出,调减部分支出等措施,切实保障各项支出的资金需求。(详见附件:表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将不急于实施开展或可延缓支出任务的部分项目调整为取消或跨年度支出,保障年内急需开展项目资金支出。(详见附件:表四)
二、2024年阳江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详见附件:表一至表二)
(一)收入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149852万元调整为14079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457万元,总数不作调整,只调整下级收入项目。调整的项目包括:
(1)税收收入由61457万元调整为68857万元,调增7400万元。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耕地占用税收入比较年初预算有所增加。
(2)非税收入由11000万元调整为3600万元,调减7400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比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
2、转移性收入由77395万元调整为68335万元,调减9060万元。调整的项目包括:
(1)上级补助收入20846万元不作调整。
(2)调入资金由26500万元调整为17500万元,调减9000万元。
(3)上年结余收入30049万元调整为29989万元,调减60万元。
(二)支出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149852万元调整为14079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835万元调整为109775万元,调减9060万元。主要是调整全区预算安排项目,减少支出9060万元。
2、转移性支出31017万元不作调整。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平衡。
三、2024年阳江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详见附件:表三至表四)
(一)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49323万元调整为170624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48730万元调整为46530万元,减收220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2168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减收33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增收300万元。
2、转移性收入由593万元调整为124093万元,调增123500万元。调整的项目包括:
(1)上级补助收入110万元不作调整。
(2)上年结余收入483万元调整为484万元,调增1万元。
(3)增列债务转贷收入123500万元。主要是新增地方政府性专项债券资金增加123500万元。
(二)支出调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49323万元调整为170624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25323万元调整为153124万元,调增127801万元。其中:一是用于城乡社区方面支出增加4301万元,二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转贷支出增加123500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24000万元调整为17500万元,调减6500万元。调整的项目包括:
(1)调出资金由24000万元调整为17500万元,调减6500万元。
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