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
区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
项目名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
区级项目主管部门:(公章)阳江高新区科学技术局
填报人姓名:敖树丹
联系电话:0662-3821217
填报日期:2022年9月9日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制
2021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用款单位简要情况
阳江高新区科学技术局是阳江高新区的正科级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研究和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促进农业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的科技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科技强区工作,推进各行业的科技进步等工作。
(二)项目概况
根据阳江高新区管委会印发的《阳江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阳高管函【2018】20号)文件要求,对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并获市科技局网上推荐后,给予5万元补助;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再给予10万元补助。对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补助。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的结果,我区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明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水电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阳江和鲜食品有限公司属于首次申报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的奖励;中国水电四局(阳江)海工装备有限公司、广东加奇泵业有限公司属于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奖励;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市港荣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属于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8万元的奖励;亿盛(阳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属于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阳江市平海水产制品有限公司属于2019年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2020年预算未安排, 由2021年预算安排)。以上奖励共计106万元的奖励经费。由于还有1家企业未能及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因此剩余5万元未支出,经与区财政局协商,这笔费用将继续用到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经费中支出。
二、绩效指标分析情况
(一)自评分数
根据《区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指标自评得分表》的指标自评,自评分数为100分。
(二)绩效自评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本项目是根据阳江高新区管委会印发的《阳江高新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阳高管函【2018】20号)文件要求和省科技厅等部门联合发文的结果公布,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补助的。
2、项目管理情况
在项目管理方面,我局杜绝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及时将奖补资金发放到企业账户中,并积极对企业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3、项目产出情况
我区2020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家,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我区当年高企存量达到24家,同比增长了20%,在数量上得到了进一步的增长。
4、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各方面都与目标保持一致,对我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有很大的帮助,为我区升级国家高新区提供重要的科技基础。
三、改进意见(计划)
无。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