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1年8月,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到上级债券转贷资金增加和本级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67条、第68条和第69条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初预算调整,编制我区2021年第二次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汇报情况如下:
一、本次区财政预算调整,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一)在上级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上,我区积极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5000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阳江高新区平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5000万元,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安排资金5000万元,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区海港大道等11条道路及次墩河排渠工程安排资金5000万元。
(二)区规建和交通局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本年度污水处理费增加30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方面涉及污水处理的支出。
二、阳江高新区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60647万元调整为75947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57000万元调整为57300万元,调增300万元。主要是污水处理费收入增加300万元。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3647万元调整为18647万元,调增15000万元。调整的项目包括:
(1)债务转贷收入由年初的3500万元调整为18500万元,调增15000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50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2)上年结余收入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147万元保持不变。
(二)支出调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年初的60647万元调整为75947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34147万元调整为49447万元,调增15300万元。其中:一是新增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500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是污水处理费支出方面增加300万元。
2、转移性支出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26500万元保持不变:
(1)调出资金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23000万元保持不变。
(2)债务还本支出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3500万元保持不变。
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平衡。
附件:阳江高新区2021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xls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