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阳江高新区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 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阳江高新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高新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承担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属有关部门和镇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全区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负责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的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五)在职责范围内协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分析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七)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危险源监控的监督检查等。
(九)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区管委会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本部人员情况,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4人,合同制职员8人,借调人员2人,临工4人,共22人。
(三)本部门内设机构
(1)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秘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经费、审计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办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审查上报;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安全生产政策,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和考评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协助市安监局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持证上岗工作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者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技术推广;承接局领导交办事务。
(2)工矿商贸管理股
监督检查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审查验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之外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按照事故管理权限,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安全事故;指导和协调上述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危险化学品管理股
负责危险品、烟花爆竹、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从业单位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落实情况;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有关材料的接收工作;监督检查危化品从业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危化品从业单位开展危险工艺改造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4)职业卫生管理股
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作业场所监督检查;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办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关材料的接收工作,组织企业开展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调查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其他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按规定承担相关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整治工作。
(5)海防打私巡防大队
接受区打私海防办直接领导,由打私海防、安监、边防、工商、联防组成,负责阳江港区、非设关码头、海湾的巡查、监控及收集情报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1万元,比上年增加39.9万元,增长56%,支出预算111万元,比上年增加39.9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4.3万元,比上年增加1.1万元,增长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万元,比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根据《阳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阳府办函【2015】351号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阳安办【2016】24号)精神,区管委会招聘了8名专职安全员,为加强日常监管和保障日常安全巡查需要,局为专职安全员配备了4辆摩托车作为日常安全检查专用车,日常维护及油费开支有所增加。
公务接待费7.8万元,比上年减少0.5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61万元,分别是工资福利支出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万元,住房公积金2万元,伙食补助费4万元,办公费3.5万元,印刷费2万元,手续费0.5万元,邮电费1万元,咨询费2万元,维修(护)费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是执法摩托车辆。单位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财政预算安排支出111万元,实现绩效目标全覆盖。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预算金额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金额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金额2万元;项目支出包括日常运转类项目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所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