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5-06-15 15:08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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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阳江高新技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阳机编﹝2013﹞5号),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内设综合室、法制室2个股室和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能职责是以区管委会名义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行使辖区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2)组织全区有关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执法活动。

(3)行使城乡规划及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建设。

(4)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或者设施。

(5)行使城市广告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土地及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交通、港航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成品油经营、酒类经营、生猪屠宰管理、再生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知识产权、专利、节能、清洁生产、无线电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5)行使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6)行使体育、文化市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7)行使广播电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8)行使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9)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0)行使动植物卫生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森林管理、水政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等农林水利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1)行使海域滩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2)行使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3)行使辖区陆地范围内渔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4)行使劳动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5)行使食品药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6)行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下属机构设置及履行职能情况。

(1)综合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党建和工青妇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对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各大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法制室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行政处罚职能的法规适用、界定工作;负责指导、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法律培训及普法工作;负责执法案件的审核、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受理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投诉;负责组织听证、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3)第一执法大队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处理并行使城乡规划、房管及建设、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广告绿化、市政、土地和矿产、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第二执法大队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处理并行使发展改革(物价、粮食)、知识产权、专利、节能、清洁生产、无线电、旅游、卫生、体育、文化市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交通、港航、安全生产监督、成品油经营、酒类经营、生猪屠宰、再生资源、劳动保障、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第三执法大队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调查处理并行使海域滩涂、殡葬、辖区陆地范围内渔政、动植物卫生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森林管理、水政管理、野生动植物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机动执法大队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各专项行动的安保维稳、保障和支持各大队的执法辅助及执法督查工作;执行本局交办的机动巡查任务;协助本局其他内设机构调查处理有关违法行政案件

(二)人员构成情况。

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有工作人员4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辅助执法人员9人,其他人员19人。由于区镇合一,其中14人工资按区标准发放,7人工资按镇标准发放,9人按区合同制职员标准发放, 16人工资按区临时聘用人员标准发放。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在区党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行政执法工作部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2、推进行政执法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4、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数量。

5、加强宣传,提高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综合行政执法氛围。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度财政预算总收入271.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271.9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度预算支出271.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支出数271.9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数271.9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数21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数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数49.1万元。

附件: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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