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阳江高新区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今年以来,我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因一般公共预算收到上级债券转贷资金增加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等原因,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67条、第68条和第69条条款的有关规定,进行年初预算调整,编制我区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现汇报情况如下:
一、区财政预算调整的依据和主要事由
新预算法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本次区财政预算调整,收入方面主要有:
(一)一般公共预算方面:在上级财政部门大力支持上,积极争取债券转贷资金。其中新增债券转贷资金6000万元,主要用于区镇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保障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置换债券转贷资金2675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国开行贷款项目债务和“13”阳江债贷款项目债务;借新还旧债券转贷资金171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到期的债券转贷资金还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根据预测,我区2018政府性基金收入与年初预算收入预期目标相比将出现增收10280万元。主要是区出让土地情况良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加。
支出方面主要有:
根据上级债券转贷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相对应增加预算支出,因今年政策性项目确需增加的支出列入预算调整安排。同时采取合理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重点项目,调减部分支出等措施,切实保障各项支出的资金需求。
二、阳江高新区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详见附件一:表一至表十二)
(一)收入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75444万元调整为16433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41953万元保持不变。但按收入口径来分有调整,税收收入由年初27501万元调整为33011万元,调增5510万元;非税收入由年初14452万元调整为8942万元,调减5510万元。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33491万元调整为122378万元,调增87177万元。调整的项目包括:
(1)上级补助收入由年初的8563万元调整为60752万元,调增52189万元。其中:一是新增一次性市级补助资金42593万元,用于园区用海方面支出;二是新增上级补助资金9596万元,用于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增列债券转贷收入34460万元。其中:一是新增债券转贷资金6000万元,主要用于区镇市政工程建设项目;二是置换债券转贷资金2675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国开行一、二期贷款项目债务和“13”阳江债贷款项目债务;三是借新还旧债券转贷资金171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到期的债券转贷资金还本。
(3)调入资金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12000万元保持不变。
(4)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的12928万元调整为15166万元,调增223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结算时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核实,其中:一是新增2017年省对区临时救助资金3000万元,二是新增2017年净结余930万元,三是剔除清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1692万元。
(二)支出调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年初的75444万元调整为16433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的65012万元调整为122955万元,调增57943万元。其中:一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52189万元,用于重点项目、民生方面等支出;二是新增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用于安排市政工程建设支出;三是调整区级预算安排项目,新增支出1446万元;四是年终结转结余资金调减支出1692万元。
2、转移性支出由年初的10432万元调整为39666万元,调增29234万元。调整的项目包括:
(1)上解上级支出由年初的10432万元调整为12916万元,调增2484万元。其中:一是专项上解增加3000万元,用于上解2017年省对区临时救助资金;二是体制上解减少516万元,主要是重新核实数据,增量上解增加58万元,重点项目上解减少574万元。
(2)增列债务还本支出28460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国开行一、二期贷款项目债务16550万元、置换 “13”阳江债贷款项目债务10200万元(到目前为止,国开行一、二期贷款和“13”阳江债项目的政府性债务已全部通过发行债券置换),和2018年到期的债券转贷资金还本1710万元。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平衡。
(三)根据规定,本次预算调整,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内19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8325万元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详见附件一:表十),同时补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内6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140.4万元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的事项(详见附件一:表十一)。
(四)根据规定,本次预算调整,将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内86项上级和本级财政存量资金共1567万元进行盘活,统筹用于冲减借出款项-漠南中学-原平西中学土地确权费478万元;冲减借出款项-漠南中学-原平西中学交易费用785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4万元(详见附件一:表十二)。
三、阳江高新区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详见附件二:表一至表九)
(一)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年初的43327万元调整为53708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的39470万元调整为49750万元,增收1028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收9997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增收283万元。
2、转移性收入由年初的3857万元调整为3958万元,调增101万元。调整的项目包括:
(1)增列上级补助收入98万元。
(2)上年结余收入由年初的3857万元调整为3860万元,调增3万元。
(二)支出调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由年初的43327万元调整为53708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的31327万元调整为41708万元,调增10381万元。主要是增加10280万元用于土地开发支出;上级补助专款增加98万元用于相关支出;上年结余增加3万元用于相关支出。
2、转移性支出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12000万元保持不变:
调出资金不作调整,按照年初预算的12000万元保持不变。
以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平衡。
(三)根据规定,本次预算调整,将2018年政府性基金内31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共366万元实行权责发生制列支(详见附件二:表八)。
(四)根据规定,本次预算调整,将2018年政府性基金内24项上级财政存量资金共462万元进行盘活,统筹用于冲减其他应收款-垫付土地出让支出(详见附件二:表九)。
阳江高新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