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 2015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09-30 16:10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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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2009年市编办批复的三定方案规定,我局主要职能是:负责区党务党建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培训、任免、奖惩、人事调配和调动、职称、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待遇、劳动用工监督管理、军转干部、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我区机构高度精简,我局除了集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职能于一身外,还与区编办、区直机关工委合署办公,三个牌子、一套人马,是一个综合职能较强的部门。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4个,包括局本级和下属3个预算单位(人力资源综合训练中心、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二部分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下载: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度总收入340.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4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财政拨款收入340.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3万元,增长42 %。主要原因:2015年新增加就业补助收入。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度总支出 335.1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3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335.1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就业补助、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2 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由于新增加的就业补助收入在本年度相应支出。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40.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6.6 万元,增长76 %;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不列在当年预算编制内。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3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5.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1.4 万元,增长73 %;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不列在当年预算编制内;

分功能科目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32.7 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管理;就业补助支出98.3万元,医疗保险 4.2万元,住房公积金5.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个人的医疗和住房公积金。

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阳江高新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58万元,完成预算17.58 万元的 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8.3 万元,完成预算58.3 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75 万元,完成预算11.75 万元的100 %。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83 万元,占34 %;公务接待费支出11.75 万元,占67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83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5.83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83 万元,2015年局机关及下属3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日常运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75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3.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65.4万元,增长3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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