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高新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2-08 11:00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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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概况

主要职责

承担阳江高新产业园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预算组成单位共2个,包括:局本级预算,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预算。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环境监督站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阳江市环境保护局机关在职人员5人。

2、阳江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督站事业单位在职3人。



第二部分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下载:2016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总收入189.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9.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2.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34万元,增长112 %。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相较2015年有所增加,二是专项业务相较2015年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1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433%。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补助,二是环境监测经费补助,三是核应急经费补助。

3.其他收入0.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65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同级其他职能部门转来专项经费。

(二)2016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总支出158.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58.0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环保支出125.64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保护宣传、“十三五”规划编制、环境检测、园区环保专项检查、污泥处理处置等,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53 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人员和专项业务比2015年度有所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32.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污泥处理处置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3.19%,主要原因是污泥处 理相较2015年度有所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7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6.95万元,下降21.36 %;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由财政局部门统发,不经过本单位账户;部分专项业务支出相较年初有所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19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16.6 %;主要原因是实际污泥处理量相较年初预估有所减少。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15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9.48万元,下降15 %;主要原因是2016部分专项业务结转到下年结算。

分功能科目看,节能环保支出122.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37万元。

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阳江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6.69万元的1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预算4.69万元的9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27 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13.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检查相较2015年有所增加,根据工作需要,报经批准,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与上年相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8万元,增长27.25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 0.07万元,下降1.4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 1.55万元,增长21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财政压减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专项业务检查相较2015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4万元,占67.15 %;公务接待费支出2.27 万元,占32.85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64万元,2016年机关及下属1个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主要用于日常环境巡查监管。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2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万元,比上年增加6.01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作人员比2015年有所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55.3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环境保护宣传”等8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3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基本达到了或未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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