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 基本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附件下载: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组织研究和编制全区经济发展规划,负责审批项目立项、合同章程以及企业协调管理工作。
2、组织经济运行情况分析。
3、负责区内经济贸易、旅游、物价、粮食、食品、物业站等管理工作。
4、负责对外经济贸易和经济合作。
5、审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
6、对工业行业实施行业管理。
7、协调高新区内金融、口岸通关等。
8、负责区内第一、二、三产业的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全区的科技管理,推进各行业的科技进步工作以及负责全区专利和知识产权的工作;承担全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10、负责制定招商计划,编制招商文件,搜集、整理和研究有关招商引资政策;宣传策划,吸引国内、外项目进区投资建设。
11、代表管委会组织、管理、指导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行政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行政服务、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对派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联络员实施管理、指导、监督和考核。
二、 机构设置
本部门下属单位统一纳入局本级预算,包括:局内设4个办公室,分别是:局办公室、经济发展办、企业服务办、招商办。以及纳入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具体包括: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中心、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微企业服务中心、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
第二部分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表(附表1-8)
第三部分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总收入1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财政拨款收入18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6.7万元,增加33%。主要是因为发展与改革事务和政府办公室及相关事务支出增加了。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总支出1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主要是完成节能考核工作。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大数据工作经费。
6.其他支出7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24万元,是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本年度一辆公务用车,所有权不属于本部门,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4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7万元,下降1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4万元,下降2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万元,46%;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5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共发生国内接待28次,接待人数共23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6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减少2.5%。主要原因是:2015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货物,授予中小企业合同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车1辆,车辆所有权归属其他单位。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从资金使用情况来看,项目支出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管理要求,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未能及时进行。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阳江高新区经济发展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