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阳高综执建听证〔2018〕1号)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阳高综执建听证〔2018〕1号)
陈章亚 :
根据你(单位) 2018 年 7 月 2 日提出的听证申请,关于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平冈镇廉村村委会银田水库地段银园内建设建筑物一案,本管理委员会定于 2018年 7 月 13 日 9时30分在 阳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会议室 依法举行公开听证会,请你(单位)准时参加,并做好以下准备:
1.请事先准备相关证据,并通知证人准时参加;
2.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会前向本管理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3.有权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回避,并说明申请回避理由;
4.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前向本管理委员会提出,由本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延期;
5.不按时参加听证会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听证主持人: 司徒允 职务: 副局长
听 证 员: 叶春秀 职务: 第三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听 证 员: 覃彦琛 职务: 法制室科员
书 记 员: 林嘉敏 职务: 第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特此通知。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