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公示
见义勇为公示
根据《阳江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的规定,经阳江高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调查研究,拟对郑建华不顾安危勇救溺水男子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对其事迹公示如下:
郑建华,男,65岁,身份证号码:4407261955****0016,户籍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南恩路甜酒一巷2号。
郑建华见义勇为事迹:
2020年10月12日17时许,郑建华及其妻子莫丽英在阳江高新区九姜围河边钓鱼时,发现一陌生男子溺水。见情况危急,在没有任何救生装备的情况下,郑建华毫不犹豫地冲向溺水男子,由于河边湿滑,郑建华在河边摔了一跤,但郑建华仍忍着疼痛跳入河中将溺水男子曾金凡成功救起。上岸时,该名男子意识较清醒,身体无大碍,但郑建华在施救过程中受伤,经医生诊断,郑建华右手和盆骨多处骨折。
公示期自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4月16日结束。公示期间,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实名向阳江高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反映。
联系电话:0662-3822013
地址:国道G234线阳江高新区管委会内公安大楼(原平西中学)
邮政编码:529533
阳江高新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