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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我区 2017年食品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 (2017年第02号)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7-10-11 15:11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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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区食品安全,我局于2017年5月11日委托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检验机构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认真开展食品抽检,本次抽样检验覆盖我区食品经营单位13家。抽检主要对象是白酒、桶装水、酱油、肉制品、水产制品(鱼干等)、糕点(散装)、贝类、鱼类等8类食品共2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批次,合格率100%,总体良好。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抽检总体情况

白酒(流通)2批次,桶装水(流通)1批次,酱油(流通)1批次,肉制品(生产)2批次,速冻水产品(生产)2批次,糕点(散装)(流通和餐饮)10批次,贝类(餐饮)2批次,鱼类(餐饮)2批次。

二、相关后期工作

对上述抽检合格食品,我局已按要求将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阳江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