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为了提升广大市民朋友食品安全意识,帮助大家安全、科学食用动物性水产制品,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发布动物性水产制品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要选择正规的消费场所购买。消费者在选购水产品时,应到正规商场、超市或管理制度较健全的农贸市场、进货渠道可靠的店铺、摊点选购,同时可以询问经营者是否有检测报告,确保水产品的食品安全。
二、要尽量选购新鲜的水产品。购买水产品时,尽量购买新鲜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和安全。其次还可以通过按压水产品,查其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此外,还可询问商家产品的产地,优先选择环境良好的养殖水域的水产品等。
三、尽量低温贮存。动物性水产品营养丰富,比常见的畜禽肉类更易滋生微生物,自身内源酶的作用更加突出,不当条件贮藏会迅速发生一系列生化反应,产生不良气味。因此,消费者选购新鲜水产品后,若不能立即食用,务必将其置于冰箱中贮存,以延缓微生物生长和不良气味的滋生。譬如零下20℃冷冻24小时后可有效杀死异尖线虫,所以,通过冷冻法处理水产品后,可以控制人感染异尖线虫病的发生。如果贮藏了一段时间的水产品闻到有不良气味,不可继续食用。强烈建议消费者购买水产品后,立即煮熟食用,以保证产品的新鲜和安全。
四、食用前应充分煮熟。一般情况下,水产品如螃蟹、贝类、鱼类等都有可能携带寄生虫。根据GB 10136-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中规定,即食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不得检出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和条虫裂头蚴,但是对于非即食的水产,无相关标准进行规定,所以我们消费者在食用非即食水产品时,务必保证在100℃沸水中烹饪15分钟以上,高温熟透才能有效杀灭寄生虫及一些有害细菌,生食和半生都不能将寄生虫杀死,务必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