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和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和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我区人社部门大力推进就业见习工作,现向全区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一、就业见习基地确认条件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确定为见习基地: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管理规范;
2.自愿且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
3.提供见习岗位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能确保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4.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就业见习基地确认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向区人社局提出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1.《阳江高新区就业见习基地确认表》(附件1);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阳江高新区就业见习基地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2)。
区人社局受理后,安排工作人员对申请基地单位的规模、效益、申报岗位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确认。
三、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及条件
1、已申请成为见习基地的企业。
2、接收毕业2年内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的青年。(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后接收见习,失业青年须在人社就业失业系统登记失业。)
3、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
见习期限:3-12个月。
补贴标准及申请时间:补贴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补贴申请应于见习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申请补贴提交资料(一式两份):
1.《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就业见习补贴人员名册》(网上申请后下载);(一式两份)
2.见习协议书复印件;
3.见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4.见习单位发放补贴明细账单(或转账单);
5.单位银行账户;
6.见习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可不提供)
政策依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21号)。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单位按规定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注册和登录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补贴申报平台申报(进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务服务-业务直通车-更多),对填写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
2.审核。人社部门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3.发放补贴。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入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四、办理流程指引:
附件:
阳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