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听证通知书(阳高综执环听通〔2018〕8号)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文书听证通知书(阳高综执环听通〔2018〕8号)
广东明轩实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9年5月5日向本管委会提出听证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本管委会决定于2019年5月16日9时30分,在阳江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听证会。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出席。不按时出席听证,且事先未说明理由,又无特殊原因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委托听证的,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管委会提交听证代理委托书。
本案听证主持人:林嘉敏,第一执法大队负责人;
听证员:司徒燕,法制室副主任;梁美娴,第四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记录员:覃彦琛,法制室科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如申请主持人、听证员或记录员回避,可在听证举行前向本管委会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地 址:阳江高新区站港公路中德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529533
联系电话:0662-3681315
联 系 人:叶春秀
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