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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 发布日期:2025-02-10 15:34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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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广东省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制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今年年初,我局制定实施《中共阳江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一专题学习会安排》,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形式,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部分重要论述,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部分重要内容。8月23日,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修湛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五专题上组织学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433”工作安排,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出台了《阳江滨海新区(阳江高新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对此我局认真落实建立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此外,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加快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根据办案平台总体工作方案,已实现办案平台全案由全流程上线运行,完成了办案平台推广应用工作。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梁修湛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亲自部署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深入整治当前执法执勤中存在的执法问题;二是积极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健全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智能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研究审定了高新分局党委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确定了学习主题,丰富了学习形式,并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先后开展了专题学习活动十余次。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我局持续深化推进户政多项“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依托“智慧新民生”工程推动实现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公安业务事项进驻阳江政务服务网和“粤省事”平台,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此外,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我局制定并细化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抽查工作计划,逐项明确了抽查依据、抽查方式等,并将计划录入了省级平台,坚持综合监管,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今年以来,我局抽查各类企业共10户,包含爆破作业单位、娱乐场所、旅馆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未发现问题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2.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我局持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配合上级修订的《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监督程序等内容,强化对全局行政执法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监督。今年4月份,我局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了本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权责清单事项认领并对外公布。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目前我局已聘任法律顾问1名。

  4.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2024年以来,我局共接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6宗,已办结16宗,办结率100%(其中初访案件7宗,重访案件9宗,涉法涉诉重访率56.25%),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信访接访制度方面,根据省厅《关于建立健全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制定了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安排表,5月29日起,每周三安排1名领导班子成员定点接待群众一天;在信访慰问方面,为了做好信访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我大队在春节、中秋节前对特困信访人员开展了帮扶救助慰问活动。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今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高质量打击能力仍有欠缺。今年以来,通过探索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积极践行“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工作要求,建立分局打击中心、防范中心及禁毒工作专班等,我局在侦查打击工作能力方面得到显著提升,侦破刑事案件及办结治安案件方面成效显著,但高质量打击能力仍然欠缺,特别是在禁毒深挖扩线、电诈及关联犯罪及盗窃违法犯罪及时破案、追赃挽损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提升。当前违法犯罪日益呈职业化、技术化,犯罪手法不断迭代升级,但我局尚缺乏专职专业的刑侦、网侦及情报信息技术人才,同时,因受办公场地限制,欠缺刑事技术实验室和智能办案中心等基础设施,很大程度上抑制了以专业对职业高质量打击效能提升。    (二)共建共治合力仍需加强。通过对日常公安工作梳理,特别是对我区近两年的社会治安警情进行分析,当前矛盾纠纷警情占据我区总警情的比重逐年快速增加,2023年,同期总警情为2947起,矛盾纠纷类警情为850起,占比28.8%;2024年总警情为2842起,矛盾纠纷类警情为1165起,占比升至40.9%,矛盾纠纷类警情同比上升37.1%。其中涉土地、劳务劳资、邻里、家庭、感情等矛盾纠纷警情在该类警情中占比最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及时落实有效的源头化解措施,导致矛盾纠纷化而不解、不断累积,公安兜底维稳(如今年五一期间,吉树村村民因该村附近道路货车出入扬尘污染拦路要求获取赔偿造成交通长时间堵塞、今年4至5月份,东亚电力(阳江)有限公司劳务纠纷引发大量报警及12345平台投诉等),易带来群众负面评价及存在影响治安稳定风险,“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尚未发挥最大治理成效。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科学推进警务机制优化改革。继续探索建立以做专警种为关键、以运行机制为牵引、以大数据赋能为支撑的“专业+机制+大数据”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积极谋划“做专警种”,重点建立完善“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强化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公安建设,切实发挥分局刑事犯罪打击中心、防范中心效能,提升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专业技能及技术支撑。进一步明确派出所和业务警种案件管辖分工,完善案件移送和工作衔接机制等,推动“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精准落实。

  (二)深入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切实增强依法履职意识,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将民警执法行为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不断提升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对照以“结案率、满意率、投诉率、败诉率”为核心指标的工作要求,探索构建“法制大队+政工监督室+分管警种”的大法治大监督格局,切实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及时纠正、依纪依法处理民警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健全来信来访联动处置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信访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省市“平安厅”信箱倒挂问题。同时坚持“应进必进、能进则进”原则,推动完善我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达标建设。

  (三)全面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继续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公安铁军的队伍建设要求,全面推进政治建警、从严治警、素质强警、暖警励警等工作,加强组织建设,不断打造一支锐意奋发进取,矢志不渝奋斗的高素质队伍。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纪律作风整顿教育和警示教育,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杜绝“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案不查”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切实增强民警、辅警规范执法、严守纪律、热情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度。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案件评查、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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