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高新区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来源:高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18 21:26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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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

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体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行政

许可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1.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

2.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

3.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政府网站



2

行政

许可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1.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

2.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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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行政

许可

危险废

物经营

许可证

1.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

2.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

3.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

4.送达环节:送达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551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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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处罚流程

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3.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精准推送



5

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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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行政强制流程

1.查封、扣押清单

2.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3.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精准推送



7

行政强制决定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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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行政命令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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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行政

管理

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

2.奖励公告

3.奖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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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行政

管理

行政确认

1.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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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行政

管理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1.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

2.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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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行政

管理

行政检查

1.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

2.责任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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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其他行政职责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1.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

2.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

3.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

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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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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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其他行政职责

生态建设

1.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

2.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4.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

5.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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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其他行政职责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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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

咨询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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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1.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2.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

3.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4.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5.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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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微一端



19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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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公共服务事项

污染源监督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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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公共服务事项

污染源信息发布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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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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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空气质量报表;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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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公共服务事项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42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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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目录删除生态环境部标准目录中序号2二级事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公开内容中的“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最新修订)已取消了对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核准的要求。

2、本目录删除生态环境部标准目录中序号12“行政给付”事项。

理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没有“行政给付”职能。

3、本目录删除生态环境部标准目录中序号23二级事项“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公开内容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

理由:高新区暂无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声环境功能区。

4、本目录修改生态环境部标准目录中序号23二级事项“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公开内容中的“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为“空气质量报表”。

理由:阳江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暂无技术实现“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实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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