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 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 事项 | 二级事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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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社 会 | 特定 群众 | 主 动 | 依申请 公开 | 县 级 | 乡 级 |
1 | 最低生活保障金 | 最低生活保障金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 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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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困供养救助金 | 特困供养救助金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 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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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临时救助 | 临时救助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阳府〔2015〕66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 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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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残疾人两项补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我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社〔2014〕39号)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 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 ■ 村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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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阳江高新区社会救助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