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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如何办理?

来源:高新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9-01-29 15:35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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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参保人在市外未开展联网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或因特殊原因未在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出院结算后凭以下资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相关费用:

①医疗发票原件;

②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③出院小结复印件;

④出院诊断证明复印件;

⑤《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⑧由他人待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阳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高额补充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阳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费用报销计算表》进行同步赔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