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如何进行实名核验?
外籍人士如何进行实名核验?
关于外籍人员身份认证的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47号 )及《提交材料》中关于外国人、港澳台湾人员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要求执行。
外国投资者应当提交在境外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其中,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经中国使(领)馆签证并经中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入境手续的护照的,无需公证,只需提交经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应当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的公证文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为当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特别行政区护照或者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往来内地通行证;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往来内地通行证的,无需公证。大陆公安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大陆出入境管理部门颁发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无需公证的,只需提交经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使用往来内地通行证、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使用护照申请登记注册的,可以通过全国企业登记身份管理实名验证系统进行实名验证,无需线下核实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