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阳江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的公告
截止时间:2018-11-09 至 2018-11-23 状态:已结束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并征求意见后,我局拟定了《阳江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现向社会各界人士公示,公示时间15天。
(联系人:梁美娴;联系电话:0662-3681326;传真:0662-3681323;电子邮箱:zfj36813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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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社会公开《阳江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的公告》于2018年11月9日至11月2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