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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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4-03-31
主题:
腐败,黑势力,不作为
内容:
本人正式辞职,阳江市高新区人民医院不给予本人出具劳动证明,虽然存在劳动纠纷,这是两件事。劳动局竟然给我回复仍然是冰冷文字,其中没有真实实地考察,我是一个培训,不是什么。辞职,给劳动证明,劳动局你们那些人坐在那些位置,我想是不是走了什么黑暗通道上去的。还侧面说明不出具劳动证明是合理的。觉得荒谬还是可笑,你懂不懂业务,懂不懂法,还弄出文件来,让全国人民取笑一些这些公职人员的知法犯法,包庇罪吧。他们不下台,不全社会公告,人肉他们,让他们不能生存。真是可笑的事情。说起纠纷,2年的诉讼期已过还有什么纠纷问题,是劳动仲裁那人跟我说的。还有税务局,单位不给我买五险一金,是我的错,你们良心不会痛吗,让我搞一大堆东西,还要原单位同意才补买,这些可笑的行为,除了愤怒还是愤怒。恐吓员工,扣押证件,不扣买五险一金,各种的不公平对待。各个行政部门滚雪球,避重就轻,按文件办事,态度恶劣,你们对得起你们的良知与责任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4-01
答复时间:
2024-04-11
答复单位:
阳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

      关于你提出的扣押证件一事,经我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阳江高新区人民医院已在学分卡系统进行变更单位;关于五险一金问题,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2023年11月1日起,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后(2000年起),参保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负责追收;参保单位因缴费登记、申报、审核(核定)、征收、追缴、查处等行为发生行政争议的,由税务机关负责处理。住房公积金问题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处理。关于未开具工作证明一事,我局到阳江高新区人民医院进行调查了解,阳江高新区人民医院以你违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书》规定未支付违约金为由,未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相关规定,认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此救济途径在你咨询时已告知你。


                                     阳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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