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登记公告
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登记公告
为准确查清事实、确认投资人合法权益,根据《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处非联发〔2008〕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将依法开展卓达案件全国投资人信息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2年11月9日19:00至11月29日19:00。
二、登记对象
凡与卓达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并持有合同、协议、借据、收据等有效凭证的投资人(包括个人和单位)。
三、登记内容
投资人对以下信息逐项信息登记:
1.身份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
2.联络信息: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
3.合同(协议)信息:合同(协议)名称、投资金额、未返还投资金额、已获收益或补偿金以及房产信息、房屋信息等;
4.交易信息:投入资金的收据、银行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返还资金的银行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
四、登记流程
为提高工作效率、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次信息登记工作采用手机APP线上登记。投资人在通过本人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手机APP(仅支持安卓手机操作系统),按系统提示录入本人身份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后,根据系统提示选择进入适宜的栏目,填写有关内容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协议、收据、转账凭证、资金流水单等,拍照或扫描后录入系统)。
五、注意事项
1.为有效防控冒用他人身份骗取信息登记行为,系统的“实名认证”须由投资人本人亲自办理。投资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在服刑的,可由其法定代理人办理;投资人已经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投资人为单位的,须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由主要负责人)办理。上述所需提供的材料以系统提示为准。
2.请投资人及时、全面、如实进行信息登记,避免因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负。
3.投资人应对自身身份认证行为以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投资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信息登记受理机构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码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也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5.信息登记受理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的“我要咨询”功能反映,也可通过公告所附的咨询点、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有关机构将安排专人收集、受理并反馈。
6.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参加信息登记后,要主动向所属县(市、区)纪委监委或所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如实报备所登记的信息,并如实说明资金来源。
“卓达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系统”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