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86号)文件要求,经调查审核,现对我区符合申领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条件的企业人员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7日至5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径向我局反映(地址:阳江高新区政德路西段阳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62-3833236,传真:0662-3823236)。
附件:第三批吸纳就业补贴公示名单.xls
阳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