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阳人社发〔2020〕186号)文件要求,经调查审核,现对我区符合申领基层就业补贴条件的人员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申请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径向我局反映(地址:阳江高新区政德路西段阳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62-3833236,传真:0662-3823236)。
附件:第四批基层就业公示名单.xls
阳江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