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高新动态 > 高新要闻

平冈镇发放全市首本《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来源:高新区融媒体中心 发布日期:2021-05-12 09:37 浏览量:- 【字体:
转载分享:

DSC07351_副本.jpg

  5月7日,平冈镇政府在大魁村委会吉树村举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颁发仪式,向吉树村民关则庭发放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这是平冈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改革以来发出的首份“一书一证”,在全市范围内属于首份,标志着平冈镇农村住宅审批管理工作全面启动。

  当天,记者来到平冈镇大魁村委会吉树村一巷,只见村民关则庭审申请建房的120平方米宅基地,用白色涂料圈了出来。关则庭夫妻俩人喜上眉梢,从平冈镇政府工作人员的手中接过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我国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村民关则庭手中领取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是平冈镇施行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改革以来发出的第一份“一书一证”,在全市范围内属于首份,标志着高新区(平冈镇)建立健全了乡镇主责、村级主体、多部门联动的宅基地审批机制,率先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委、管委会关于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全面启动农村住宅审批管理工作,有效解决村民合法建房的需求。

  平冈镇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提高政策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确保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工作顺利开展,平冈镇主动担当作为,结合高新区及平冈镇的实际,编制了《高新区(平冈镇)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手册》,明确了各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简化程序,同时在各行政村创建了宅基地协管员机制,农户凭借个人的身份信息即可在协管员的指导下,完成宅基地建房的快速审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