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
我区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日活动
12月2日是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交通安全,倡导文明出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交通秩序,12月2日,我区在平冈镇文化中心广场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区管委会副主任洪文建和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活动现场,高新交警大队在平冈镇中心文化广场设置业务咨询服务台,组织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传单,通过交通事故真实案例向群众宣讲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车秩序规范等内容,重点讲解了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同时,还举办交通知识有奖问答和接受群众的咨询,解答群众对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各类疑问,全方位、多角度的进行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民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知晓率和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治意识、交通文明意识。
活动共发放“致广大摩托车驾驶员一封信”500份,发放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法治建设、平安校园、安全生产等宣传单1000余份,营造浓厚氛围,吸引了数百名群众参与,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