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我区开展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冬季是非法捕鸟、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活跃期,为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遏制非法猎杀、捕捞、买卖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12月21日,我区组织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打击在农田上非法捕猎”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清除捕鸟网160余米,暂扣捕鸟工具一批。
活动当天,共出动相关工作人员30余人,重点整治平冈镇那棉、平东等村委会一带农田上的非法捕猎的行为,对农田上设置的捕鸟工具及设备依法进行清理。行动中,共清理捕鸟网14张,160余米,暂扣电煤机、喇叭、塑料网等捕鸟工具一批。专项行动有效改善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保障了野生动物的生长和繁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加强对非法捕猎的打击力度,对重点区域增加巡逻防控的频率,从源头上严防、严打、严治,坚决打击各类非法捕猎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加强监督,提供线索,一旦发现非法猎捕和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及时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举报。举报热线:高新区农村事务局3833136(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