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关于阳江港13#、14#泊位护岸工程项目临时海域使用前公示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关于阳江港13#、14#泊位护岸工程项目临时海域使用前公示
阳江市阳江港广泰隆码头有限公司拟建设阳江港13#、14#泊位护岸工程项目临时用海,用海面积0.2549公顷,用海期限3个月(具体范围和位置见附图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提出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个人提出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18日止,共7天。
3、受理单位: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地址:阳江市平冈镇公路养护所二楼,邮编:529533,联系人:许米云,联系电话:0662-3830588,传真:0662-3833622。
附件下载:1、#J13-#J14泊位(护岸工程)宗海界址图.pdf
阳江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