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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来源: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发布日期:2018-05-17 16:49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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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环境,根据《阳江市教育局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的通知》(阳教保[2018]3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建立高新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针对当前涉校涉师生的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斗争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遏制、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切实维护我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环境。

二、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成立了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长梁鸿武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关则凯同志任副组长并分管该项工作,局办公室主任和教育办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办政教股,敖卓堤同志为联络员。各校要按照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和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做法,成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专职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同时,要向社会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举报电话为:3825929。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认真梳理近年来发生的涉校涉师生案事件,对于涉及黑恶势力倾向的问题,要积极会同政法部门,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嫌黑恶势力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拉拢胁迫在校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的情况,严防黑恶势力通过各种形式向校园渗透。要结合防范校园网络借贷风险等专项活动,及时排查、发现和通报移交线索,配合公安部门打击涉校涉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创新学校安全教育方式方法。各学校在持续开展毒品预防、电信诈骗、反邪教警示、预防校园欺凌暴力等专题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教育活动,筑牢校园安全思想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积极配合政法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四)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各学校排查发现的线索,在上报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向高新区扫黑除恶办和公安部门报告;对上级转办、交办的线索,各学校要及时核查、处理和反馈,对实名举报的线索要做到件件有结果。

(五)建立考评和督导工作机制。高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将按市教育局的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各学校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建立专项斗争工作检查和重大涉黑涉恶问题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督导各学校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体责任。

四、工作要求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未来三年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主动作为,配合政法部门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尽快建立本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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