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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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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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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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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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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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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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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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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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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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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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南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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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五路南边,昌龙科技(阳江)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研发、生产经营塑料包装机、塑料制品及相关的产品技术服务;经营和代理塑料包装机、塑料制品进出口业务。本项目占地面积59076.65㎡,建筑基地占地面积24320.1㎡,总建筑面积约41412㎡。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车间、宿舍、办公楼、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其中,车间A、B、C为1层高钢架结构建筑物,车间D、E为4层高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2栋高5层宿舍楼,1栋高4层办公楼。项目主要以模具钢、A3钢板、无缝管、圆钢、槽钢、扁通为原材料,其中模具钢年使用量为46t、A3钢板年使用量为30t、无缝管年使用量为80t、圆钢年使用量为57t、槽钢年使用量为950条、扁通年使用量为650条,主要辅助材料:马达2个/台、电箱2个/台,波箱2个/台,滚筒2个/台,皮带轮2个/台,螺杆4条/台,电缆30米/台。通过开料、钻孔、精磨、组装等工序生产不同型号的缠绕膜机,缠绕膜机年产量为60台。主要生产设备:加工中心1台、龙门铣床2台、铣床6台、车床7台、数控车床1台、平面磨床1台、外圆磨床1台、钻床4台。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五金制品和塑料制品。本项目一年工作日为300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项目预雇员工120人,60人在厂内食宿。项目总投资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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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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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环高建审〔2014〕
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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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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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