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正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五金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审批后公告
关于阳江市正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五金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审批后公告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批复文件 |
五金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阳江市正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三路北地段 |
该项目位于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园科技三路北地段,项目用地分两地块,规划用地面积9969.89m2,实际用地面积8006.09m2,规划总建筑面积约6414.8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A、B、C、D、E、F,办公楼,综合楼,宿舍A、B等。生产车间为一层高钢结构厂房;办公楼、综合楼为4层高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宿舍A、B为5层高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等。厂房建成后,拟在地块二厂房内建设五金制品生产加工建设项目,地块一上厂房出租,用于建设五金、塑胶制品等生产项目。主要产品、原辅材料以不锈钢薄板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开料成型、水磨、打砂、装配、开口、抛光、清洗等工序,生产美容剪。年耗不锈钢板约50吨,年产美容剪约75万张。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车床1台,水磨机6台,压铸机1台,40吨国标冲床1台,25吨国标冲床2台,25吨非标冲床3台,16吨国标冲床10台,清洗机3台,自动抛光机1台和手抛机4台等。项目定员30人,其中约有10人住宿,每天工作时间为8:00—11:30,13:00—17:30,共计8小时,每年工作约300天。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
2014-12-30 |
阳环高建审〔2014〕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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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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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环保局或阳江高新区管委会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