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区全体城乡居民:
我区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及参保时间
根据中央、省的要求,经市政府批准,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120元/人.年。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8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办理参保程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以家庭为单位按年度申报参保。
1.农业户口的居民携带户口簿到所在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户内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不需参保)。
2.城镇户口的居民新参保的,携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户内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不需参保,只提供医疗手册或医疗证复印件)到高新区社保分局二楼业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往年己参保的,直接存款到原来的缴费账户。
3.低保、五保、优抚对象及残疾、计生“节育奖”人员的参保缴费由民政、残联和计生等部门负责。
业务咨询电话:3822277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