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阳汽车空调设备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关于华阳汽车空调设备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关于华阳汽车空调设备厂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局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传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关于华阳汽车空调设备厂项目建设项目 |
阳江华阳汽车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
阳江市高新区站港科技园工业区一路3号 |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阳江市高新区站港科技园工业区一路3号,租厂房面积1920平方米,主要生产汽车空调空调冷凝器和蒸发器。 |
(一)运营期项目所排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注塑废气,在焊接车间设有引风机,废气收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经过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一时段二级标准。 (二)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纳入平岗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三)合理布置厂区,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使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四)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为生产废料及包装边角料。生产车间固体废物收集,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采用袋装收集到环卫处指定的垃圾收集点,日产日清,再由环卫部门运送到城市垃圾处置场处置。
|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