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保分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高新区社保分局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2014年,我局社会保险工作在区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社局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贯彻落实省、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社保局长会议制定的工作要点,围绕“一扩大,两提升”的工作思路,真抓实干,不断进取,较好地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保险基金运行和基金管理情况
(一)城镇职工五险扩面征缴实现新增长。
截至11月底,全区城镇职工“五险”参保人数为38345人次,比去年底增加了218人次,增长了0.57%,完成了全年任务的91.43%;其中养老保险为11858人(其中二、三产业从业人员10857人),比去年底增加了728人,增长了6.54%;失业保险为4873人,比去年底增加了19人,增长了0.39%;医疗保险为7107人,比去年底增加了60人,增长了0.85%;工伤保险为8904人,比去年底减少了597人,减少了6.28%;生育保险为5603人,比去年底增加了8人,增长了0.14%。
1-11月,全区城镇职工“五险”社保费征缴收入4828万元;其中养老保险为3151万元,同比增长了6.45%;失业保险为117万元,同比减少了40%;医疗保险为1420万元,同比增长了8.40%;工伤保险为105万元,同比增长了10.26%;生育保险为35万元,同比减少了2.78%。
1-11月,全区城镇职工“五险”待遇支付4374万元,其中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支付2702万元,同比增长了37.23%;失业保险待遇支付9万元,同比增长了19.68%;医疗保险待遇支付1202万元,同比增加了24.56%;工伤保险待遇支付426万元,同比增长了127.8%;生育保险待遇支付35万元,同比减少了12.5%。
截至11月底,全区城镇职工“五险”基金累积结余1012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累积结余649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累积结余786万元,医疗保险基金累积结余298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累积结余-22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累积结余87万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截至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587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99.65%;缴费人数17322人,缴费率为91.17%。
2014年1-11月,城乡居民养老基金收入146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99万元,个人缴费收入330万元,利息收入37万元),基金支出1077万元,期末累积结余1773万元。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进一步巩固。
截至11月底,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89994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3.44%。1-11月,基金征缴收入3074万元,其中个人缴费46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2614万元;基金待遇支付3224万元,同比增长了29.06%;期末基金累积结余2384万元。
2015年,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9197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0.5%,实现城乡居民医保的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落实相关政策,坚持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保待遇。
一是按粤人社发[2014]8号《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津贴完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全区企业退休人员进行缴费津贴计发。二是按粤人社发[2014]51号《关于2014年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我区1417名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进行了年度调整,调整后我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1600元,新增养老金已于5月份按时足额发放到参保人手中。三是按粤农保办[2014]6号《关于调整2014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从7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65元/月提高到80元/月。四是按粤人社发[2014]54号《关于2014年度调整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的通知》规定,及时对我区领取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人员作了待遇调整,并按时足额进行发放。
(二)加大内控稽核力度,确保社会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全力管理好群众的“养老钱、看病钱”,坚决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在提高社会保险稽核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内控稽核工作和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力度。一是开展2014年度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大力推进省内异地协助审验及进企业、进村入户的上门服务,2014年我区共有1449名企业退休职工通过验证,其中异地审验 352人,上门服务4人;截至11月底,共有12769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通过了生存验证。二是积极配合好省、市社保经办机构内控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反映出的问题认真加以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调整和整改。三是加大稽核力度。采取实地稽核的办法,认真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与监管工作,定期及不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督促检查,共计36人次,主要是对我区部份普通门诊定点乡村卫生站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政策宣传和政策落实情况;对区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共计24人次;对我市所有民营医院进行了不定期突击检查52人次;对意外伤稽核共计35单次;对养老待遇、稽核认定42单次,有利地加强了内控力度,确保社保基金的健康运行。
(三)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和各项社保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是帮助解决石柱村、世纪青山公司、华润公司等参保人社保卡申领时间长的问题。对此,我局加强与参保单位的沟通,敦促卡表的回表进度,同时,加强与市社保局信息科和各办卡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缩短办理时间,截至11月底,以上三个单位已基本完成制卡并发放。二是解决特殊群体,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存在极大不便的问题。对此,我局设立专门的服务电话,大力推进进企业、进村入户的上门服务,对有需求的特殊服务对象提供上门认证服务,提高网上办事大厅事项进驻率,减少群众到现场办理业务的次数。三是积极做好各类人群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政策执行工作,着力解决各类弱势群体历史和政策性遗留问题。2014年,我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共办理早期离开企业人员一次性补缴15人,应参保未参保补缴5人,个人补缴1人,工龄补缴1人,237号文补缴3人,下乡知青一次性补缴1人,较好地解决了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四是积极为有视同缴费权益的参保人建立视同账户,2014年共为34人建立了视同账户,切实维护参保人的权益。
(四)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基本全覆盖和推广应用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基本全覆盖,深入到企业和各村(居)委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督办工作,形成工作小组包村、村干部包户、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2014年,市下达我区的办卡任务数是97545张,截至11月底,已回表96957张,回表率达到99.4%,已回卡并发放85053张。二是稳步推进社保待遇入卡工作,从今年7月起,我区已实现将新增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和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待遇发放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11月起,原退休人员社保待遇也将逐步发放到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三是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开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扫描整理工作。2014年已扫描整理档案4.5万张,业务档案管理基本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
(五)加强政策宣传培训,提高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社保业务水平和本局经办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局在12月4、5日举办了社会保险业务培训班,区属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人员共12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培训内容函括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发、职工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的政策法规和业务办理规程等相关内容。本次培训加强了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对于社保政策的理解,帮助他们熟识了业务办理规程,对于我局的职工也是一次业务政策和能力素质培训,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政策水平及业务经办能力。
我局还组织村委会医保专干、医院医保负责人及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班,会同人社、地税等部门深入到企业开展工伤政策宣传讲座,在服务大厅一楼进行现场咨询,方便各参保单位和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同时,加强我局工作人员业务学习,各股室每周最少开展一次政策业务学习,提高我局业务经办队伍的整体素质。
此外,我局还印刷了宣传资料,包括小册子1000张,办事指南4000张,及其他宣传资料两万张,派发给各参保单位及办事群众。同时,全面梳理社保政策、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服务指南以及 2013年度各项社保数据等信息,在阳江高新技术开发区部门之窗网站进行公开。
(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区实践办的要求和部署,我局精心部署,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这次教育实践中,我局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讲话和相关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查“四风”问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并认真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
在区第三督导组、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有关同志的参与下,我局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能做到不回避、不掩饰,把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对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都能虚心接受。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局共查摆了出12个问题,根据市、区委实践办的相关要求,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整改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严格按照“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我局所有整改将在12月底前完成。
(七)通力配合,不断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按照高新区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我局与区人社局、地税局联合组成专项工作组深入企业,灵活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与各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现场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宣传动员、参保登记和专项检查,同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经办服务质量,为各参保单位提供主动服务和上门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率先完成了参保任务,缴费率完成市下达任务95.86%。
三、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是扩面征缴的力度不够,各险种的征缴率、参保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随着社保待遇的提升,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增长较快,而各险种参保人数除养老保险出现小幅增长外,均出现了下滑;基金征缴收入同比也出现了下滑,特别是工伤保险,截至11月底,工伤保险征缴收入105万元,支付工伤待遇64人次,基金支出426万元,当期基金缺口321万元,期末基金累积结余-227万元,出现严重赤字情况,潜在着一定的支付风险。二是由于一些银行网点并没有覆盖我区,阻碍了社保待遇入卡工作的推进。由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及中国银行在我区没有设置网点,不便于原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退休待遇人员领取待遇。三是随着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社保经办工作量急剧增加,管理服务能力不足的矛盾越发明显。一方面我局办公场所是临时借用区国税分局的,办公场所有限,档案库房设施建设受到严重制约,影响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编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从事社会保险工作的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给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带来障碍。四是近年来社保法规政策不断出台,社保覆盖面的不断扩大,参保人数迅速增加,稽核、医疗监督工作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需加快推进稽核、医疗监督相关机制,不断提高对违反社保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2015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协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增强基金抵御风险能力。
创新工作思路,积极配合地税和劳动等相关部门加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不断提高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参保率和缴费率,加大基金征缴和清欠力度,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扩大社保覆盖面,扩大社保基金规模,增强各项社保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全力以赴,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全覆盖和推广使用工作。
在2014年实现社会保障卡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做好信息采集表查漏补缺工作,指导并敦促村委会做好社会保障卡办卡扫尾工作,利用春节期间抓紧完善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完整,资料齐全,争取在2015年实现全覆盖。加强与市局信息科、合作银行和惠泽公司的沟通协调,向群众做好相关的政策解释工作,大力推进待遇入卡工作,全面推广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卡的使用。
(三)强化措施,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
一是要开展基金安全检查和经办管理岗位环节评估。以改革资金结算方式和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和医疗服务监控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基金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性问题,确保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二是要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稽核力度,加强与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逐步形成联合防范和共同打击的工作机制,防范医保基金流失。
(四)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继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2015年,要继续通过公开招考和公开选调等方式充实我局工作人员,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对全体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业务政策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争取市和区的支持,解决我局办公场所,完善办公和服务设施,为广大参保人提供一个更加便捷、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五)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严格按照“两方案一计划一清单”,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形成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作风,形成真抓实干、精益求精的作风。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业务建设与廉政建设“两手抓”,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秉承为群众服务的办事宗旨,落实限时办结、服务承诺,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办事素质。
(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形成“社保政策家喻户晓”的良好局面。
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相关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方法》,全力推进社保信息公开工作,推动全员参保,为提高社保服务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和实现全员足额参保目标奠定基础。
(七)配合市局,做好城乡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0]487号)和《印发阳江市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2]58号)文件精神,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5年起实行市级统筹。按照市局的工作部署,我局已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城居医保待遇审核支付及累计结余资金转移等工作也在有序进行中。
(八)全面配合区中心工作。
按照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完成区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区中心工作提供一个和谐的社会保障环境。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高新分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