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2014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2014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高新区2014年劳动力技能
培训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推动《广东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落实,切实做好我区2014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的工作意见》(阳府〔2009〕3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工作意见,以“人力资源充分开发,劳动力素质整体提升,就业结构整体优化,劳动力就业比重提高,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以及向二、三产业转移成效显著”为目标,力求做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富裕一家”,加快实现全区劳动力脱贫致富。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下达2014年阳江市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目标任务的通知》(阳农工办〔2014〕8号)精神,2014年阳江市下达我区劳动力转移培训任务为700人。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摸底力度,全面动态掌握情况。区人社、经发、农村等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全区劳动力情况调查统计工作,要全面、动态掌握劳动力的基本情况,包括总量情况、已从事劳动生产及转移就业情况,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等情况,加快完善相关信息台账,做到户有调查统计表,村有台账,区、镇有数据库,实行劳动力动态管理,为有效实施培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加强宣传发动,扩大影响力度。平冈镇政府、各工业园、区劳动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全区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的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工作,使劳动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这一项普惠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三)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培训任务。全区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主要采取就地培训及在岗提升技能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区将下达输送培训计划任务分解到各村委会,区有关挂点单位和各村要制订工作方案,落实相关的措施,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全区2014年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四)整合培训资源,提升技术型培训。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要整合资源,依托区相关劳动力技能培训场地及实训设备,认真落实“五免费一补助”优惠政策,按照可学、可用、可操作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每期培训教学内容,精心组织教学,特别要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务必让集中培训的学员真正学到技能,切实提高学员的就业竞争能力。各工业园、经济发展局、农村事务局等部门要积极协助,努力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劳动力,切实提高劳动力创业和就业能力。
(五)多方收集信息,加强创业培训。创业培训是当前主打的培训种类,各工业园、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经济发展局、农村事务局等区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收集培训需求信息,要主动加强与企业和高校毕业生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开展高效的创业培训,以强有力的措施保障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能实现创业或扩大创业规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和考核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农村事务局、各工业园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下达的目标要求,将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年度目标任务逐级分解下达到村(居)委会,各挂村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确保全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大投入,确保实效。区管委会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的工作意见》(阳府〔2009〕32号)的要求,积极配套相应的资金,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经费投入,落实每个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的工作经费;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落实预拨培训补助、调查、宣传、组织发动等经费的投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建设,为劳动力技能培训及转移就业工作夯实基础。
(三)建立机制,狠抓落实。区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村支书、主任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主要责任人,劳动保障协理员为第一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在每月5日前将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集中报送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再由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组织安排开班学习。区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对照区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度考核标准,强化统计、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对各村(居)委会完成组织输送计划目标、年度培训计划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层层考核。对不能完成劳动力培训及转移就业目标任务或输送培训任务的, 相关责任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工作者,并按考核结果扣减当年补助资金、工作经费等。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要建立考核奖惩和通报制度,不定期将各村(居)完成劳动力培训就业情况及组织输送情况进行通报,以促进我区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