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2014年农村政经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阳江高新区2014年农村政经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冈镇政府、区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阳江高新区2014年农村政经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农村事务局反映。
阳江高新区管委会
2014年9月25日
阳江高新区2014年农村政经分离改革
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区2014年农村政经分离改革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政经分离改革的实施意见》(阳办〔2013〕16号)和中共阳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14年农村政经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改办发[2014]2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已完成政经分离改革的2条行政村的基础上,继续对经济较发达的6条行政村开展政经分离改革,逐步理顺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之间的职能和关系,实现从政经结合型向突出核心、政经分离型转变。村集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巩固提高已完成政经分离改革的2条行政村的成果,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二)在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村开展政经分离改革,11月底前完成6条行政村的改革工作(见附表)。
(三)在完成市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可选择条件成熟的行政村开展政经分离改革。
三、责任分工
我区农村政经分离改革日常工作由区农村事务局总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推进选民资格分离。实行农村党组织、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分开选举。(区农村事务局(民政部门),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农村事务局(农业部门)参与,平冈镇政府负责)
(二)推进组织功能分离。推动农村党组织回归基层党建主业,自治组织回归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能,集体经济组织回归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区农村事务局(民政部门)牵头,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纪检监察局、区农村事务局(农业部门)参与,平冈镇政府负责)
(三)推进干部管理分离。对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的干部选任、撤免、任期、职责、考核、薪酬等方面进行分离管理。(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牵头,区农村事务局(民政部门)、区财政局、区农村事务局(农业部门)参与,平冈镇政府负责)
(四)推进集体账目资产分离。推行“经济账”与“行政账”分账核算。(区农村事务局(农业部门)牵头,区农村事务局(民政部门)、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平冈镇“三资管理办公室”参与、平冈镇政府负责)
(五)推进议事决策分离。制定村党组织、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议事决策规则,构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分配有序”的基层管理新模式。(区农村事务局(民政部门)牵头,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农村事务局(农业部门)参与,平冈镇政府负责)
(六)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规范管理。加强镇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代办点建设,强化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区农村事务局(农业部门)牵头,区经济发展局、区纪检监察局、区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参与,平冈镇政府负责)
(七)完善政经分离改革工作有关管理制度。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各地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强化政经分离改革工作的日常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区农村事务局(农业部门)牵头,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区农村事务局(民政部门)参与,平冈镇政府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到6月,各行政村在年初完成村“两委”班子选举基础上,对行政村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符合开展政经分离改革条件的行政村,并由村“两委”对经联社班子成员候选人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候选人名单。
(二)实施阶段。7月到11月,按要求和程序选举产生经联社班子,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三分离”。
(三)总结阶段。12月,考核验收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提出巩固提高改革成果的下一步工作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做好解释说明,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对开展政经分离改革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快改革进程。
(二)加强业务培训。对完成政经分离改革的村“两委”和经联社负责人进行培训,组织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确保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各行政村建立健全村党组织、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议事决策机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相关工作流程,确保村集体资产实现规范管理、保值增值。
(四)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改革合力。
(五)加强工作督导。深入基层,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工作指导力度,帮助规范完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突破重点难点,争创亮点。区直有关领导分片包干各政经分离改革村,分别牵头联系指导,实行“每月一报”工作制度,组织督导组深入各村指导做好改革工作,督促平冈镇党委、镇政府切实履行改革的责任主体职责,落实好各项具体工作。
附表:2014年阳江高新区农村政经分离改革工作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