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多措并举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
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多措并举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
为督促辖区内企业加快办理环保相关手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在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市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下,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自去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督促企业完善环保手续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
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结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宣传普及,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举,实事求是与注重实效共存的原则,对辖区内未办理环评手续或已办理环评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企业下达了现场检查通知书,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到环保部门补办环评或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逐步使我区建设项目走向有序、合法的发展之路。
一是召开会议,宣传学习“两高”司法解释。2013年9月16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召集辖区内企业负责人专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将全文以正式文件形式转发辖区各企业学习。明确要求各企业务必要进一步增强环境法治意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绿色发展,杜绝出现环境犯罪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排查,下发补办环保手续通知书。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自去年成立以来,通过日常环境监察等方式,对区内各工业企业进行逐步排查,并逐步建立完善环保档案,部分环保手续不齐全企业在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指导下补办了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此外,根据区领导的指示精神,今年6月起,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先后出动550多人次,对辖区四个工业园内企业进行了一次地毯式排查。深入排查了解各企业环保手续资料情况,并下发补办环保手续通知书。共排查全区四个工业园企业111家,其中已办理环评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共23家,已办理环评手续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53家,未办理环评手续企业35家。
三是举办活动,深入宣传新《环保法》。为进一步加强新《环保法》的宣传普及工作,今年6月5日,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分局结合“向污染宣战,从行动开始”这一世界环境日主题举办宣传活动,在咨询活动现场发放印制新《环保法》内容的宣传单张;将300余册详细介绍新《环保法》相关内容和解释的《环保法规110问》等资料,分发至辖区内各厂区及区直各单位;赠送具有有奖问答功能的环保宣传卡至区内校园,基本实现人手一份等。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升了全区企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促使企业抓紧完善环保手续,为明年实施新的《环保法》创造了良好的氛围,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是召开会议,明确整改要求。为进一步深入宣传、认真学习新《环保法》本质内涵,深刻领会其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为下一步更好地贯彻落实奠定基础,10月31日及11月4日,区管委会关雄兵副主任召集港口、福冈、平东工业园、环保分局、规建局、经发局、综合执法局相关领导及区内企业负责人80余人召开会议,分两次会议开展新《环保法》宣讲及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环评文件报批及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等环保相关手续。关雄兵要求辖区内尚未办理环评手续但已建设或投产的企业,务必要在今年11月20日前办理环评手续;已办理环评手续、试生产超过3个月但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务必于今年12月上旬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并办理排污许可证。通过会议,各企业负责人进一步明确了环保责任,负责人纷纷表示,企业将按照新《环保法》及会议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抓紧办理环保手续,确保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相关整改。
通过一年多时间以来的努力,辖区内企业的环保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相关企业也已开始依法办理或补办环保相关手续,我区建设项目逐步走向有序、合法的发展之路,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