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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奥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阳江高新区广播电视中心 发布日期:2014-10-31 09:44 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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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江市奥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1031日至201411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阳江市环保高新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江高新区福冈工业福冈大楼三楼,邮编:529535 

联系电话:0662-3826828   

   真:0662-38261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阳江市奥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阳江市奥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

 

阳江市高新区福冈工业园高新一路西边地段

深圳市环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塑料制品:塑料厨具500万。用地面积13407.06m2,规划总建筑面积10285m2,建筑占地面积6047m2。主要项目建设内容:厂房、食堂、仓库、办套、塑料厨房小工具600万套。

塑料:200t/a

 

1、运营注塑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在注塑车间安装集气罩装置,对产生的废气全部进行收集;经安装活性炭吸附设备,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吸附过滤;从而降低车间粉尘和废气浓度。2、运营期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设施后预处理后进入排入市政管网纳入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污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进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生产废水由管道收集后,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3、施工期现场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物料封闭运输,边界设置围墙和主体工程封闭,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限值要求。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或带隔声、消声机械设备,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环境敏感点,设置隔声屏障,避免噪声扰民,噪声排放须符合国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值》(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合理布置厂区,对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定管道引至楼顶高空处排放,确保经期维护设备,使厂界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4、员工食堂厨房油烟,企业采取静电除油烟装置对油烟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处理后所排放油烟排放浓度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即油烟排放浓度≤2.0mg/m3,油烟净化设施去除效率≥60%5、固体废弃物废废塑料、污泥回收或出售利用;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干污泥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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